TOEFL Junior English Learning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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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介紹

產品介紹

TOEFL Junior® English Learning CenterELC

由ETS托福系列測驗團隊所研發,

專為11歲以上的學生設計的線上英語學習平台,

與生活情境結合,呼應課綱中的素養教學,

是引導學生提升英語學習成效的新選擇。

 

TOEFL Junior® English Learning CenterELC提供生動的互動式英語練習活動,培養日常生活以及學業上所需具備的英語聽力、口說、閱讀、寫作能力,另外也延伸訓練學生略讀(Skimming)、掃讀(Scanning)能力以及邏輯推理能力,內容包含8個主題單元,總時數20小時,主題與生活真實情境結合,可達到素養學習的目標。

 

課程使用時間:180天

 

教師版本

本套課程同時提供教師版本,可供老師課堂上帶領學生授課使用。教師版本未於官網商城販售,有購買需求者請洽:

中學 呂小姐 電話:(02)2701-8008 分機380

國小 戴小姐 電話:(02)2701-8008 分機399

補教 施小姐 電話:(02)2701-8008 分機392

 

注意事項

※ 首次登入後,課程便正式啟動,敬請把握學習時間。

※ 課程中不會顯示使用期限,請務必詳記個人首次登入之日期與時間。

※ 帳號(username)可在登入後更改。

※ 帳號一旦登入使用後,恕無法受理退費。

※ 帳號、密碼僅供一人使用,使用後請登出,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TOEFL Junior English Learning CenterELC)技術需求

TOEFL Junior English Learning Center(ELC)的硬體及軟體需求如下:

【使用者端硬體需求】

  • 處理器需Pentium III或以上
  • 可用系統記憶體容量1GB以上
  • 可用硬碟空間200 MB以上
  • 音效卡
  • 網路卡
  • 電腦必須符合作業系統的最低需求
  • 耳機或喇叭
  • 麥克風

 

【使用者端軟體需求】

作業系統

  • Windows® XP (SP3)/Windows Vista -(32或64位元版本)/Windows 7(32或64位元版本)
  • Windows® 8.0(32或64位元版本)──僅適用「桌上型電腦」模式的瀏覽器 (不適用於「平板」模式)
  • Windows 10(僅限64位元版本)
  • Mac OSX 10.7(Lion)或以上

 

瀏覽器

  •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9, 10, 11
  • Google Chrome™ 17或以上(Windows)
  • Mozilla® Firefox® 17或以上 (Windows)
  • Safari 6.0或以上(Macintosh OS X.);不支援Macintosh OS中的Chrome瀏覽器

 

常見問題

Q課程內容包含真人互動教學嗎? 還是是自學課程?

A本課程為自學課程。

 

Q課程需要用到耳機嗎?

A課程包括聽力及口說練習,使用者需要準備附有麥克風的耳機。

 

QELC課程是全英文的語言學習課程嗎?

A是的,本課程為全英文介面。

 

Q購買後何時可以收到課程登入的帳號和密碼?

A完成付款後,系統將在三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出您的初始帳號(UID)與密碼;請確認您在「測驗服務專區」註冊會員時,使用有效的e-mail信箱。

 

Q首次登入課程後,該如何得知使用期限到何時?

A課程中不會顯示使用期限,請務必詳記個人首次登入之日期與時間,課程使用期限為180天。

 

Q我可以更改登入使用者名稱username嗎?

A可以。初次登入時,會使用預設初始帳號UID,您可點選「My Profile」更改為其他帳號名稱。

【請注意!】 請在「My Profile」頁面上填寫有效e-mail,當您使用忘記帳號的功能,密碼信將會寄到此信箱。

 

Q如果我忘記使用者名稱和密碼該怎麼處理?

A (1)請您於登入頁面點選Can't access your account?

       (2)請輸入您個人資料中設定的Email信箱

       (3)請至Email信箱收取username和新密碼資料,並進行登入課程平台。

 

Q錄音及ipad等系統問題該如何設定?

A錄音及ipad相關設定請您可參考此 網頁說明

 

Q可否申請退貨?

A1.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如在購買後七日內且未啟用帳號而申請退費者,將予以全額退費,請先來信至客服信箱(service@examservice.com.tw) ,信件中請依照下列格式提供完整資料,待我們收到您的來信,會將取消辦法回覆信件予您。

(1) 中文姓名:

(2) 身分證號:

(3) 詳細說明來信原因:

2.一旦啟用帳號者即成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所訂定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得排除適用7天猶豫期之規定,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因此無法再辦理退費。

 

Q已經開啟帳號,是否可以因個人需要辦理暫停課程或是延後使用?

A已經開啟的帳號,無法提供暫停課程或是延後使用,請評估使用時間再行購買。

 

購物聲明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19條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如在購買後七日內且未啟用帳號而申請退費者,將予以全額退費,撤銷申請表請於七日內寄出,以郵戳為憑。

  2. 一旦啟用帳號者即成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依行政院訂定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得排除適用7天猶豫期之規定,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因此無法再辦理退費。

  3. 帳號及密碼在收到費用後的三個工作日後寄出,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出至考生所註冊的e-mail信箱,敬請留意e-mail信箱(信件匣或是垃圾信件匣)。

  4. 若於三個工作日後未收到帳號密碼信,煩請來信與客服聯繫。

我同意
線上課程服務約款

歡迎您使用本平台所提供之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在您決定購買之前,請務必詳細閱以下『線上課程服務約款』(以下簡稱本契約)。當您點選『我同意』, 即視為您已詳讀並同意遵守本契約之規範。 若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立即請您的法定代理人詳細閱讀並同意本會員服務契約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服務。當您點選同意時,即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詳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之所有內容。

您得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三日,審閱完成前請勿啟用帳號。


當事人條款:

消費者:以下簡稱「您」(您個人資料,請填載於會員資料頁面)

企業經營者:忠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電話:(02)2701-7333

客戶服務電子郵件:service@examservice.com.tw

營業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2樓

統一編號:20592312


  1. 本服務之定義:

    本公司授權您於指定之網站系統,使用本公司透過網際網路連線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但本服務不包括正規教育、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所提供之服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訂定之。

  2. 本服務內容:

    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一) 本服務之網站網址:

        (1). http://www.toeic.com.tw/olpc/

        (2). http://www.toefl.com.tw/tpo/

        (3). http://www.criterion.com.tw/index.jsp

        (4). http://www.toefl.com.tw/campaign/elc-brand/

    (二) 本公司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對英語學習有興趣或需求者。

    (三) 本公司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如本網頁之產品介紹所示。

    (四) 本公司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如本網頁之產品介紹所示。

  3. 設備規格:

        本服務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如本網頁之產品介紹-「軟硬體需求」所示。

        您連結本公司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本公司所提供者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本公司未事先告知第一項之約定,致您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您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4. 契約之成立生效:

        您經由網際網路申請本服務者,於本公司購物聲明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申請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本公司應立即以網站系統,回覆通知您利用再次確認機制加以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您再次確認或您完成付費者,本契約即為成立並生效。

        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成立。

  5. 法定代理人

        除有民法第77條但書行為外,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訂定時,應經您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您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您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契約。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本公司不得據以要求您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6. 服務帳號密碼

        您使用本服務需登錄帳號、密碼,本公司於您確認選購服務內容後,將於確認收費後三個工作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出帳號及密碼至您所註冊的e-mail信箱。

  7. 使用期間:

    本公司授權您使用本服務之期間、次數、權利及使用方式如本課程之產品介紹所示「課程使用期間」、「注意事項」而定。

  8. 擔保授權:

        本公司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您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本公司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您無法繼續使用者,本公司應補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

        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

  9. 授權使用費: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依本網頁所列價格定之,均為含稅價。

        前項情形,如本公司提供您以優惠價格購買本服務者,該優惠總價即為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

        訂立本契約時,本公司如以「贈品」為名義,向您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本公司不得向您請求返還該贈與物,亦不得向您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本公司以贈送教學課程數量、使用期限為內容而簽訂契約者,亦同。

        前項「贈品」,其價值之上限為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10. 付費方式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為一次全部繳納。

  11. 授權使用原則:

    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您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本公司並得通知您終止本契約,您不得拒絕:

    (一) 您蓄意散布干擾本公司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二) 您在本公司網站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您利用本服務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本公司通知您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本公司得通知您終止本契約,您不得拒絕。

        本公司依前二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應按比例返還您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但本公司得於返還金額中扣除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12. 消費者之義務

        您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按時給付之義務,並對本契約終止前已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繳納之義務。

        您對於其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第十一條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您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本公司請求更正。如因您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您自行負責。

  13. 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利用您之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行為,推定為您之行為。

        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發現您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應立即通知對方。經您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本公司應立即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您更換其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

        前項情形,除本公司能證明係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您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所生之損失者外,本公司應於七個工作日內以延長您之使用期間或返還您已遭扣除之使用次數、時間單位作為補償。

  14. 服務品質:

        本公司應提供具有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外,並將延長您之使用期間,以賠償您之損失。

        本公司負有維護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正確性與更正確認之責。經您通知或本公司知悉內容錯誤,本公司將於確認內容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正或移除。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三次以上,且本公司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您得通知本公司逕行終止本契約,本公司不得拒絕,本公司並應按比例返還您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您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您得準用第二項之約定,請求本公司於七個工作日內補償之。

  15. 智慧財產權

        您應尊重與本服務有關之所有智慧財產權,非經智慧財產權人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以本契約授權以外之其他方式加以利用。

        您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依法賠償智慧財產權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16. 暫停服務之處理: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本公司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七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您。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17. 契約之變更:

        本公司修改本契約時,應於三十日前於網站系統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您。

        您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本公司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您不同意第一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本公司主張終止契約。本公司應按比例返還您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18. 終止契約與退費:

        本契約係採定期制或計次制、計時制者,您於使用期間屆滿或所購使用次數、時間使用完畢時,本契約即告終止。

        契約提前終止者,本公司應依雙方擇定之方式,結算、撥付或收取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

    ■定期定額返還: 

        (一)契約生效後七日內且未啟用帳號而終止本契約,應全額返還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契約生效後逾七日或已啟用帳號,始終止本契約,本服務授權使用費全額不予退還。

  19. 申訴權利:

        您對於本公司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本公司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本公司營業處所向本公司提出申訴,本公司應自接獲您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20. 契約之附件:

        有關本契約之廣告、產品介紹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前項廣告及產品介紹之內容,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您之適用。

        本契約成立時,本公司應將本契約及產品介紹,提供您閱覽或下載或列印儲存。

  21.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