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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資使用同意書
  1.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忠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忠欣公司)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之規定,在報名考生提供考生個人資料予忠欣公司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1)報名考生所檢附的報名個人資料,僅供忠欣公司、本次考試之授權公司及負責資料處理之忠欣公司必要合作單位(下統稱必要合作單位)辦理所有考試相關業務(包含但不限於考試、考試行政、身分驗證、閱卷、成績計算、複查、統計及研究等)、客服聯繫、寄送相關考試資料、學習資訊或活動訊息等用途。

    (2)忠欣公司得於上述蒐集及處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使用考生提供之個人資料。

    (3)報名考生應了解並同意忠欣公司得將考生成績資料提供給本次考試之授權公司及負責資料處理之必要合作單位予以建檔。

    (4)報名考生所提供之報名個人資料,假如經由檢舉或忠欣公司發現有不符真實身分或有冒用、盜用其他個人資料、資料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時,忠欣公司有權取消考生的當次考試資格、當次成績及未來報名資格。

    (5)應試須知所載之相關規定將被嚴格執行,報名考生有責任仔細閱讀並了解測驗相關指示與要求,應試須知可至各項測驗官方網站查看。

    (6)報名考生了解必須完整填寫所有報名表所要求之個資資訊,如遺漏任何一項,即無法完成報名。

    (7)依個資法之規定,報名考生就其個人資料得向忠欣公司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報名考生亦應了解行使上述權利將可能導致報名考生之應考權益受損或無法完成考試。若報名考生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報名考生之應考權益受損或無法完成考試時,忠欣公司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另報名考生因本條之緣由而無法完成考試時,已繳交之報名費依測驗官方網站之「撤銷報名申請」處理之。

    (8)若考生未滿18歲,依民法為未成年人,欲報名本次考試,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請法定代理人詳閱聲明後勾選以確認同意。

  2. 報名考生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1)報名考生應保證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為真正,及保證其法定代理人於本同意書之勾選符合法定代理人之真意。若有不實,報名考生應自負法律之責,若因此造成忠欣公司之損害者,忠欣公司得向報名考生進行求償。

    (2)報名考生勾選同意書後,即代表已詳讀上述注意事項且同意遵守本同意書及個資法所要求之事項,若有違反應自行承擔相關之法律責任。



    此 致

    忠欣股份有限公司